各协会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带领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创新争先”行动,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自治区科协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庆祝首届“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举办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我会将积极推荐会员优秀作品届时参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创新争先,勇攀高峰
二、内容
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绘画、摄影三大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彰显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创新争先”行动中的形象和风采。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不限书体,草书、篆书需释文。
(二)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均可。
(三)摄影作品:一律为数码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四)书法和国画作品四尺横竖幅均可,六尺为竖幅(不收横幅),其他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00×80cm;摄影作品尺寸为18寸,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3张),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五)书画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推荐学会;摄影作品需附书面说明纸质版及电子版(200字以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摄影时间、地点以及作品中表达的意境等,涉及人物的作品请注明人物姓名。
(六)原则上参赛作品自行装裱装框。展览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编印书画摄影作品集。
(七)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由作者负责。
四、评奖事宜
邀请我区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按书法、绘画、摄影三类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设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在庆祝“全国科技工作者”系列活动期间展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会员尤其是科技企业会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业界、本单位科技工作者的高质量书画、摄影作品积极参展。
(二)请各会员于2017年5月8日前将推荐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连同“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推荐作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曹 伟 樊小勇
联系电话:5085659 13014294568
地 址:银川市文化西街立新巷9号社会组织办公楼205
邮 箱:419116166@qq.com
附件:1.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作品名额分配表
2.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件请到协会qq群下载。
宁夏人力资源协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