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力资源协会文件
宁人资协 [2014]10号
关于举办《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及工伤保险案件审理最新规定》解读讲座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内需不足,企业经营压力空前的市场形势下,随着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相关部门检查力度的加强,在助推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同时,也将使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变革性的挑战和考验,劳动关系将更加复杂。劳动争议一旦发生,无论输赢,企业和HR都将付出昂贵的人力、财力、精力代价。目前经济发展形势下,企业如何避免劳资冲突,控制用工成本;如何主动出击,用活法律,降低风险,有效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维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摆在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部门面前的主要课题,也是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部门的首要工作与责任!
为满足企业这些方面需求,我会特邀本会专业委员会劳动法律事务、仲裁及司法专家为广大会员及相关企业进行《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及工伤保险案件审理最新规定解读》专题培训讲座。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 课程时间
二、 培训对象
企业总经理、工会、人事行政部、劳资法务等部门负责人。
三、 培训费用
宁夏人力资源协会会员单位和报名企业免费参加。
四、 培训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神华宁煤集团公司会议中心报告厅。
五、 报名方式
包建武 马悦 电话:0951-5085659 5055240
Q Q: 879718640
附件:1、师资简介及课程大纲
2、报名回执表
宁夏人力资源协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1
一、 师资简介
王宁刚:宁夏智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银川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银川市律协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宁夏诉讼法学会理事、宁夏人力资源协会法律顾问、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银川市劳动模范。
田得雨: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十一年,办事案件千余件。
二、 课程纲要
(一)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举证技巧及方法
1、用人单位对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技巧
2、用人单位对告知义务和入职审查的举证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订立的举证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4、用人单位对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5、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6、用人单位解雇有严重过错员工的举证技巧和方法
7、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8、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和保存方面的举证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9、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的举证权利
10、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管理文书送达的举证技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
附件2
报名回执表
服务电话:0951-5085659 5055240
在线咨询QQ: 879718640